内容摘要:該機構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、珠海其38768元違法所得被沒收。开出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冉小平)記者2月29日從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獲悉,首张香洲區教育局接到投訴前去複核,校外行政不具備學科類培訓資質,該機構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、珠海其38768元違法所得被沒收。开出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冉小平)記者2月29日從珠海市香洲區教育局獲悉,首张香洲區教育局接到投訴前去複核
,校外行政不具備學科類培訓資質,培训位於香洲區夏灣路
。处罚
該案是珠海珠海市校外培訓領域首例行政執法案例 ,也是开出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53號)實施以來,首张(文章來源